一、防火处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全省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省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三)指导全省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防火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
(四)组织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督查检查工作;
(五)指导森林和草原火灾灾害统计评估工作;
(六)承担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森林资源管理处职责调整事项
同时,对《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各处室职能职责规定的通知》(云林发〔2019〕15号)中森林资源管理处职能职责进行相应调整,森林资源管理处不再承担“指导和监督全省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省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全省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林业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相关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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