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工作处职责为:
1.负责指导、协调林长制有关工作;
2.拟订全省林长制相关政策及配套制度;
3.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
4.承担省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5.承办省级林长、省级督察和省林长制办公室交办的有关事项。
负责人:付兆雯
办公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
联系电话:0871-6501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