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林草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规范古茶树资源调查登记标准和程序,根据《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规定,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古茶树调查登记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 次
前 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调查内容及技术标准
5 标本采集和鉴定
6 资料整理
7 登记及建档
8 古茶树资源信息化管理和应用
9 建立标识
10 附则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前 言
为保护古茶树资源,根据《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建立古茶树资源大数据管理平台,规范古茶树资源调查、登记的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发布古茶树信息,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附录A、B、C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会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归口。
本规程主要起草单位: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顺伟、杨华、刘静溪、陈春祥、郑静楠、孔维民、赵昌奎、杨国伟、蔡文婧。
云南省古茶树调查登记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云南省范围内的古茶树调查内容、登记要求和数据使用、审核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古茶树调查登记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LY/T 3311 古茶树
LY/T 1820 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技术规程;
LY/T 2738 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
LY/T 2737 古树名木鉴定规范;
TD/T 1055-2019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DB53/T 1012 古茶树保护管理技术规程;
《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云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2022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古茶树(园)资源调查操作细则》(云南省林业厅、FCCDP办公室,2006年12月);
《云南省古茶树资源调查技术规程》(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10月);
《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2013年修订)》(云南省林业厅,2013年12月)。
3 术语和定义
3.1
古茶树 Ancient tea tree
山茶科山茶属茶组植物中树龄≥100年或距地表10cm的地径(上坡方向)≥15厘米的茶树。分为野生古茶树和栽培古茶树。
3.2
古茶树资源 Resources of ancient tea trees
古茶树分布区域的古茶树、种质及遗传资源、环境资源、产品资源、交易资源、人文资源及外溢资源的综合体。
3.3
生境 Habita
指物种或物种群体赖以生存的,对生物起作用的各类环境因素。
3.4
野生古茶树群落 Wild ancient tea tree community
起源为野生(天然),受人为干扰较少,连续面积0.5亩以上,优势茶种树龄≥100年或地径≥15厘米的茶树,每亩分布5株(丛)以上的群落。
3.5
栽培古茶树群落 Cultivated ancient tea tree community
起源为栽培(人工),优势茶种树龄≥100年或地径≥15厘米的茶树,连续面积0.5亩以上,每亩分布30株(丛)以上的群落。
3.6
单株古茶树 Individual ancient tea tree
树龄≥100年或地径≥15厘米的茶树(包括野生及栽培)和代表性(有特殊价值)单株茶树。
4 调查内容及技术标准
4.1 调查内容
调查古茶树群落组成、面积(株数)、分布及生长情况;权属、茶种、起源、树高、地径、树龄、冠幅及生境等;古茶树的标本采集,树种鉴定。
4.2 技术标准
4.2.1 地理位置
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图斑号,GPS坐标(WGS84坐标系,经度、纬度。野外工作采用WGS84,登记录入后转为与国土三调一致rCGCS2000坐标)、海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村庄,茶山(园)。
4.2.2 管理属性
a)土地所有权:国有、集体;
b)土地使用权:国有、集体、个人、其他;
c)茶树所有权:国有、集体、个人、其他;
d)茶树经营权:国有、集体、个人、其他。
4.2.3 经营管理单位
依据自然保护地界线、国有林界线、林场界线等管理界线确定。
4.2.4 古茶树群落类型
分为一、二、三级类型。一级类型为野生古茶树群落、栽培古茶树群落,二、三级类型详见附录A。
4.2.5 茶种(变种)
山茶科山茶属茶组植物,详见附录C。
4.2.6 起源
野生(天然)、栽培(人工)。
4.2.7 地(胸)径
地径实测距离地表10厘米处直径;胸径实测树干1.3m处直径,起测胸径≥5厘米;1.3米(含)以上分叉,按一株测胸径;1.3米以下分叉,不测胸径,仅测地径。
4.2.8 郁闭度(盖度)
乔木型、疏林型群落为郁闭度,灌木型群落为盖度。
4.2.9 树龄
符合如下标准之一的,纳入古茶树调查登记范围:
a) 实测法,测定树龄≥100年;
b) 有明确栽培记载,栽培年限≥100年;
c) 地径≥15厘米。
4.2.10 产量(值)
近3年干毛茶叶的产量(值)均值。
4.2.11 冠幅
树冠南北、东西两个方向的长度
4.2.12 生长势
强、中、弱、极弱四种。
4.2.13 管护措施
分为有(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无两种。
4.2.14 保护程度
完好、较好、破坏轻微、破坏严重四种。
4.2.15 立地因子
海拔、坡位、坡向、坡度、土壤、土层厚度。
4.2.16 环境因子
降水量、气温、湿度,有害生物。
4.2.17 照片拍摄
单株、群落外貌、结构(茶树生长环境)、特征(茶树叶、花、果、树皮等)照片。每个主题拍摄数量不少于1张。
照片命名格式:县代码+古茶树编号4位数字+部位名+2位数字。古茶树编号详见8.2.1。
示例:编号5308280001叶01,表示为澜沧县第0001号古茶树叶片的第一张照片。
4.2.18 调查用表
调查用表详见附录A。
调查用表中标明了必填项,调查时必须填写。
5 标本采集和鉴定
5.1 标本采集
对于不能准确识别或鉴定的古茶树需采集标本。标本要求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无病虫害,带花或果的枝条,长度为25~30cm,采集同时在标本上挂上标签并编号,做好记录。采集的标本放在吸水纸上,使其枝叶舒展,保持自然状态,叶要有反有正,压制成干标本。
编号格式:县代码+古茶树编号4位数字+BB+2位数字。古茶树编号详见8.2.1。
示例:编号5308280001BB01的标本,表示为澜沧县第0001号古茶树01号标本。
5.2 标本的鉴定
利用植物志及相关资料对标本进行检索,鉴定出此标本为何种,并给出准确的科属种的中文名和拉丁语。
5.3 标本数字化
对每一份鉴定的标本建立电子文档和电子照片。电子文档包括物种的科属种的中文名、拉丁语、采集地点、GPS坐标、采集时间、采集人、鉴定人、鉴定时间。
6 资料整理
(1)野外调查结束后,整理各项资料,核实、校对其质量和完备程度。
(2)整理原始记录、表格、卡片、汇总表和统计表;整理野外区划矢量、照片和摄像资料;整理标本鉴定意见、结论;整理各类图件,包括野外工作手图、影像图、地貌图、路线图、物种分布示意图等。
7 登记及建档
7.1 登记、图件
由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对调查结果造册登记,及时完善古茶树资源坐标、矢量数据,并绘制相关图件。将调查结果图册、矢量数据等报州(市)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7.2 资源档案
包括资源调查、资料收集,确定数据来源、编号、图表、图片、照片、标本、评价和鉴定情况等。
7.3 管理档案
调查相关文件、技术管理文件等均应详细记载和归档。
7.4 档案要求
档案要有专人记载、整理、审查、归档,长期保存。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保存。
8 古茶树资源信息化管理和应用
8.1 古茶树资源大数据平台建设
古茶树资源大数据平台提供对古茶树资源数据、有关部门执行规程的管理。智能化辅助数据审核,甄别异常数据。依据不同级别和类型用户需求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并导出报表。支持移动端填报调查数据和公众信息查询。
8.2 古茶树数据录入和审核
8.2.1 数据录入和编号
古茶树数据由调查者或部门录入系统。分散的数据,一次或多次填报。多次填报的由县级审核通过后汇总统一上报。数据录入提交后系统生成古茶树群落编号或单株编号。
编号格式:县代码+群落或单株首字母大写+调查时间年月日+6位数字编号。
示例:西双版纳州勐海县2023年11月1日录入的第1个古茶树群落数据编号为532822QL231101000001
文山州麻栗坡县2019年1月1日录入的第8万个古茶树单株数据编号为532624DZ190101080000
8.2.2 数据审核
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收到调查者或部门的古茶树资源调查数据,第一时间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人员对调查数据进行现地核查。核查方法和核查表见附录B。
县级自查通过后,示为审核通过,数据上报。反之为审核不过。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州(市)级审核通过数据进行复核;州(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县级审核通过数据进行复核,采取线上核查或现地核查方式。核查不通过的为异常数据,异常数据退回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责成调查者或部门重新调查,县级审核通过后上报。
8.2.3 二维码
古茶树数据审核通过后,系统对应编号生成二维码。
8.2.4 数据注销
数据审核通过后因古茶树死亡或异常数据经再次调查仍然不合格的,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州(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注销。
8.3 数据管理和应用
8.3.1 数据管理
数据由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管理。古茶树资源元数据和档案保存于林业和草原部门。
业务主管部门:主要指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分为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州(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三级。
省级业务主管理部门:管理、核查全省古茶树资源数据,可统计、分析并导出。
州(市)级业务主管理部门:管理、核查本州(市)古茶树资源数据,可统计、分析并导出。
县级业务主管理部门:管理、审核本县古茶树资源数据,可统计、分析并导出。
8.3.2 数据应用
主要指古茶树资源矢量数据的使用及成果应用。古茶树资源矢量数据及成果,由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或授权后使用。
8.3.3 数据公布
公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系统输入编号查询群落或单株古茶树信息。区域古茶树信息和资源目录经县(市、区)级批准后公布,开放公众查询。
异常数据关闭公众查询。
9 建立标识
古茶树标识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制作。标识样式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按样式制作。标识分为碑和牌,古茶园(群落)立碑,古茶树挂牌。
9.1.1 古茶园(群落)的立碑
将古茶树二维码灌入碑中,制成碑,立于地块最明显地方,并标明地块四至界线。
立碑内容:
群落编号、茶山(园)名称、优势茶种(附拉丁名)、地块四至界(东、西、南、北,WGS84经纬度)、生长习性、古茶树养护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立碑单位。
9.1.2 古茶树挂牌
将古茶树二维码灌入牌中,制成牌,然后挂于古茶树明显位置处。
挂牌内容:
古茶树编号、茶种(附拉丁名)、生长习性、地点、古茶树养护责任人或责任单位、挂牌单位。
对于栽培型茶园单株古茶树,可根据需要向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申请挂牌。
9.1.3 碑牌材料和规格
制碑用混凝土制成,长60厘米×宽6cm×高100厘米,埋入土中30厘米。
制牌用铝合金(铝版),长30厘米×宽40厘米,UV打印;固定链条或软钢丝绳。
10 附则
本规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附录:A 古茶树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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