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人事〔2025〕7号
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研究,定于2025年8月开展局属事业单位林业工程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和专业
(一)范围对象。省林草局直属事业单位中从事林业工程技术工作,符合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均可申报。离退休人员和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工作,选择下列评审专业之一进行申报:林业草原培育和经营、林业草原调查规划、林业草原勘察设计、自然保护地保护和管理、湿地保护和管理、林业草原技术推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繁育、森林草原防灭火、荒漠化(石漠化)防治、林草种苗、林草景观、林草产业。
二、申报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2号,以下简称《评价标准条件》),以及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5年度局属事业单位林业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采用线下申报,申报人员要提供有关纸质材料,按以下程序申报:
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提交评委会。
四、申报及审核推荐材料
(一)申报人员填写及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如实填写本人工作单位、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聘用岗位、工作总结等内容,以及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参加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A3双面打印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各1份;
3.现职称岗位聘任书(含聘任至2025年12月的聘任书)复印件1份;
4.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各类业务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5.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复印件1份;
6.取得现职称以来的学术成果复印件各1份。发表的论文只需复印出版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所在页。如有学术著作,需提供原件;
7.近5年年度考核材料;
8.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宽高比例为4:5,文件大小为200KB至1MB之间,像素要求最低480px*600px,最高960px*1200px。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
9.《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业绩成果简表》2份。
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业绩成果简表》无需装订外,其余申报材料按第2至7项顺序装订成册(著作除外)。
(二)单位需提供材料
用人单位要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需在申报人提供的复印件或无印章的相关材料每一页签署单位经办人、日期及“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出具《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附件5)。用人单位要采取一定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业绩答辩或会议研究),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并出具《公示情况说明》(附件6)和《单位推荐意见》(附件7)。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申报行为。申报人员需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并对填写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严禁涉密。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2个及以上同级评委会报送申报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报送其他评委会评审。
(二)切实履行审核推荐职责。用人单位要严格审核推荐,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确认。用人单位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三)强化申报推荐诚信管理。省林草局将加强对职称申报推荐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实和监督力度。建立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档案库,对申报人员和各单位推荐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将提供虚假材料、不履行审核责任等行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推荐、评审的重要参考并进行通报。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请各单位于2025年7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和《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纸质和Excel电子版)报省林草局机关党委(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审工作结束后,仅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四)相关申报表格可登录省林草局网站(https://lcj.yn.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洪波 0871—65011402。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