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
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做好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有关工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订: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群众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非食用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食用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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